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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五年。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046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1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0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553.6万元,图书48.68万册。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名称

520108

3年

报关与国际货运

530206

3年

供用电技术

550105

3年

建筑工程技术

560403

3年

工程造价

560701

3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80103

3年

电机与电器

580202

3年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580402

3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590101

3年

动漫设计与制作

590202

3年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610204

3年

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

620204

3年

电子商务

620505

3年

旅游管理

640106

3年

社区管理与服务

660108

3年

文秘(电脑速录)

660201

3年

数学教育

660203

3年

美术教育

660213

3年

初等教育(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

660214

3年

特殊教育

660216

3年

儿童康复

660218

3年

电脑艺术设计(室内设计)

670308

3年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学费收取标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以及学费的减免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近年来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平安校园”、被营口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七、招生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为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6.联系电话、网址

传 真:0417—283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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