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恩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仰恩大学 > 高考招生 >

仰恩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仰恩大学(国标代码:11784)

  三、办学类型:私立,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

  五、招生机构:

  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及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凡就读于仰恩大学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包括通过学校规定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并完成所有教学环节,考核及格,准予毕业,将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仰恩大学毕业证书;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七、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学费标准:

  1.本科学费:按专业分一学年15000元人民币和一学年14000元人民币两种。

  国际经济贸易、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保险、网络工程等12个专业;

  市场营销、经济学、法学、财政学、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行政管理、统计学、工商管理、新闻学、社会工作、物流管理、通信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公共事业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学、对外汉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20个专业;

  3.代办费用:教材费950元;新生入学体检费50元;军训服装代办费120元。代收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八、招生录取细则

  (一)报考仰恩大学的福建省考生

  2.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未完成本年度招生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录取时,按我校各专业缺额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二)报考仰恩大学的外省考生

  2.在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仰恩大学根据专业要求择优录取。

  1.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学校将组织口试。

  7.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奖学金

  2.各项奖学金,在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二周开始按学校规定评选,评出上一学年中品学兼优学生的一、二、三等奖。

  4.仰恩大学设立国家奖学金。

  十、贷学金

  2.申请助学贷款条件:

  b.学习成绩良好;

  d.遵守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承诺正确使用贷款,并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a.学生本人贷款申请书(须经家长签名盖章方有效);

  c.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开学到校后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相应的贷款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再报到注册。

  6.福建省籍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详见闽教财【2009】7号《关于印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http://xszz.fjedu.gov.cn/index.aspx)

  《仰恩大学有关学费退费规定》关于退费规定如下:

  2、学生报到缴费入学并注册后,经学生本人申请要求退学,经学校批准后。按以下四种标准退费:

  b.缴费后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按学费的80%退还;

  d.缴费后超过一个学期提出退学的,学费不退。

  4.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以及私自离校的等其他情况的,学费不退。

  ⒈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5)22098503

  邮 编:362014

  网 址:http: //www.yeu.edu.cn

  电子信箱:yeu@mail.ye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仰恩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