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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校 址: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民办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 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和山西煤炭行业企业,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单独招生计划、三二转段招生计划。

  2、征求各教学系(部)及有关部门意见;

  4、学院院务会审核通过,

  四、录取规则:

  2、普通高考录取时,我院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全面考核,文理类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综合类按总分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音乐、舞蹈、表演、美术类专业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男女比例: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地质专业只招男生。

  6、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录取通知书签发

  六、收费标准

  七、奖助措施:

  2、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另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邮 箱:ycptu001@126.com

  联系电话:0359-2439999 2439000

  传 真:0359-243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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