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况及介绍
1、学校全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学校性质:公办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建设单位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校介绍
办学50年来,学校始终遵循“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始终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之路,始终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校园精神,立足盐城,面向苏北,服务沿海,辐射长三角,先后为纺织服装、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汽车技术、材料能源、印染化工、装饰设计、工商管理等行业培养了4万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2、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生省份规定的比例调阅档案。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http//zs.yctei.cn上公布。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三条:优秀新生奖学金:学校为优秀新生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对江苏省内普通批次入学的文科、理科、艺术类成绩优秀学生,给予2000到5000元的奖励。具体标准按学校新生奖学金发放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我校联系途径为:
传真:0515—88583915
学校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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