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在陕招生代码:8139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招办相关规定,落实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1.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政策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计划差额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5.各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或加试,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四、收费标准
五、资助政策
六、联系方式
辛家庙校区:西安市太元路99号 邮编:710032
学院网址:http://www.xzyedu.com.cn
咨询电话:029-84492916 029-84492923
传 真:029-84492916
本章程由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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