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办学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产业集聚区发展大道,信阳新县南邻武汉,北倚郑州,京广铁路大广高速均在此交汇,是连南贯北、承东启西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素有“江南北国、北国江南之美誉”。

  第六条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院现设有土木工程系、机械制造系、纺织服装系、农业技术系、经济管理系等五个系,开设有设施农业与装备、园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服装设计与工艺、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商务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等15个热门专业。学院设有国家二级驾校、国家二级资质建筑公司、校内服装厂、校外农场等教学实习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招生办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五条 学院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方式为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 奖助措施:学生在我院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及学校奖助学金、企业助学金、涉外慈善助学金、涉外扶贫助学金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3000元/生·年,享受比例为20%。

  第二十一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三条 对以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2798366 0376—2795318

  邮  编:465550

  网 址:www.xyswxy.com

  二〇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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