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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2009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1、学校简介:邢台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等;隶属河北省教育厅主管。

  2、招生计划:2009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2200人、专科生24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单独进行艺术测试的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课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下,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②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达到省统考合格线;③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其它相关事宜及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录取原则确定。凡没有我院专业加试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根据个人报考志愿,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需慎重填报。

  5、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相关规定。

  7、学历、学位:普通本、专科学生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邢台学院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将获得邢台学院学士学位。

  咨询电话:0319-7300599 传真:0319-7300669;

  电子邮件:zsb@xt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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