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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录 取
第三条 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成绩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英语、数学之和的成绩为序进行录取。
第五条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七条 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其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未达到要求的,可调整到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按退档处理。
第九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我院招收的专业,其中财务管理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20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
第十一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精神,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 址: http://www.xthtc.com
招生咨询信箱:gkzsb@163.com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二零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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