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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办学性质

  第二章 办学层次

  第三章 地理位置

  第四章 办学条件

  第五章 办学理念

  第六章招生录取

  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领导,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

  四、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监察办公室设在学院监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六、招生录取采取远程异地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

  八、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各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

  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二)招生录取时,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六)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可在学院网站上通过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第七章 其他

  [住院医疗保险]学院为学生代办平安保险及附加险,学生意外受伤或生病住院可享受55%至90%的医疗费用报销。

  [多资格证书]学院充分挖掘学生潜力和就业竞争力,各专业学生经考核合格,可颁发多种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推荐]我院学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毕业时可领到由省教育厅发放的就业登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我院历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0%左右。

  联系电话:0691—2122932、 2141371(招生办)

  E-mail: bnzyzjb@163.com

  联系地址: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第八章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热忱欢迎您咨询、欢迎您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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