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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3265

  办学性质:公办

  一、录取规则

  2、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受限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对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一视同仁。

  4、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艺术和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

  6、我院在江苏省专科录取的选测科目成绩需在C级(含)以上,各专业具体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我院对进档后的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普通专业4000元/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公寓住宿费:800元/年。

  四、奖助措施: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设立国家奖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3000元);学校还多方吸引社会资助,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等。

  六、计划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填报志愿代码及方式等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1、联系电话:0715-8259788、8272183、8273347、8273467、8271011、8259819(传真)

  3、学院网址:http://www.xnvtc.edu.cn或http://www.xnec.cn

  5、全国招生咨询统一平台:http://www.zszx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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