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办学类型:厦门市政府决定由厦门理工学院主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5月起由民办非企业转为-----事业单位
学校网址:www.xmist.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七条 填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八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
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高招录取政策和纪律,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做到“六公开”、“六不准”。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1)软件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移动通信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汽车电子技术、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音乐表演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
(3)电子商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投资与理财、旅游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英语专业学费75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
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一)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4、单项奖及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学金。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相关部门申请信用贷款。
3、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验印,教育部电子注册。
招生办电话:400-808-5022 、0592-5531111、5591111 \6276779\6276716\6276717\6276718
监审处电话:0592-6276789
招生办网址:zs.xmist.edu.cn
招生办邮箱:zhaos@xmist.edu.cn zhaos@xmstc.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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