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主页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具有维吾尔医药学类、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培养资格的唯一一所高等学府,也是国家级维吾尔医药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学校现已成为一所教育思想先进、管理水平较高、教学条件完备、具有浓郁区域、地缘特点和维医学、维药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和康复治疗技术人才培养特色的实用性高职院校。

  第四条: 学校代码:11818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今年我校在维医学、维药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6个普通大专专业招生,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对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符合提档要求的学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当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体育类特长生、艺术类特长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体育类特长生、艺术类特长生按照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择优录取。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当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时,可录取第二、三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我校录取的学生学制均为三年,双语班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汉语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民语言考生为了强化汉语和医用汉语基础均实行另预科一年。

  第十五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设有奖学金、助学金、伙食补贴、勤工俭学补助等。

  第十七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邮编848000

  传真:(0903)2058871

  E-mail: xjumcxsc@163.com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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