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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交利物浦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XJTLU)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TheUniversity of Liverpool, UK)在苏州合作创立的一所新型国际大学,大学采用国际先进教育管理模式,以世界知名大学标准全球选聘名师,实行专业课程全英文教学,拥有先进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

  国标代码:16302

  颁发证书:全日制本科学历文凭

  2)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4)我校不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学位不与四、六级挂钩。

  第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的优秀学生。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按专业大类招生,中文大类名称仅做填报志愿时使用,准确名称以英文为准。2016年招生专业分为Mathematical Sciences(数学类)、Sciences(生物科学类)、Industrial Technology (电子信息类)、Business(工商管理类)、BuiltEnvironment(建筑类)和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外国语言文学类)六个大类。

  选择建筑学、会计学以及经济与金融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大一上学期通过相应的学习能力评估。

  2016年新生选择专业的相关政策与信息请详见入校后西交利物浦大学统一下发的本科生手册。

  第十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控制在各地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之内。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将依次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课程总分,英语成绩,以及是否来源于西浦优质生源基地学校等指标,作出录取决定。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16年高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是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退费方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邮:Admissions@xjtlu.edu.cn

  微信:XJTLU-Admissions

  邮编:215123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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