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录取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02年7月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重新审批确认,为全国首批确认的124所(其中新疆2所)独立学院之一,是实施本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的独立学院。2012年4月,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核,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不断加强条件建设,注重内涵发展,求实创新,凝练特色,努力完善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独立学院管理和发展的有效方式,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教学质量看作教育事业的生命线。关心、尊重学生,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健康成才。
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110号,教学环境优雅,设施设备齐全,学院新校区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建设项目已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新校区总体规划面积1560.75亩,一期建设面积447.69亩,二期建设面积269.34亩,预留建设面积843.45亩。建成后实现农大东路校区整体搬迁,将满足15000人办学规模需要。现拥有教学仪器设备3172台件,共享农大43144台件,图书26.8万册,共享农大95万册;现有自建实验室31个,与其他高校共享42个;拥有多功能教室、语音室、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机房等各类教室座位数6029个。多年来,学院加强实践,开放办学,先后在中兴通讯、联强国际等知名企业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67个。
学院设有生物学学部、信息与工学学部、经济与商业学部、管理与法律学部、语言文学与教育学学部等5个专业学部,下设生物科学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语言文学系等5个系,并设党政办公室、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等11个行政机构。设有食药类、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土建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机械类等7个专业大类,共计30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农、经、管、文、医等7个学科门类。
4.教学特色
5.科研创新
6.培养质量
二、办学定位
发展定位——进一步拓展办学空间,不断完善办学条件,继续加强办学机制创新和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构建独立学院创新教育体系,努力将学院建成一所拥有现代化办学设施,具有鲜明办学特色,较高办学水平,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城市建设,全国知名、西北一流的综合性应用技术型独立学院。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知识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着眼于突出学生健康心理、健全人格及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强化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三、2016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专业分类一览表
所属系(部) | 大类划分 | 学费标准 1 | 土建类 | 14000 | |
水利水电工程 | 3 | 14000 | |||
(单列) | 13000 | ||||
生物科学系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6 | 13000 | ||
生物科学类 | 12000 | ||||
环境科学 | 9 | 12000 | |||
动物科学 | 11 | 12000 |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13 | 机械类 | 14000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5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16 | 13000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8 | 经济学类 | 13000 | ||
税收学 | 20 | 13000 | |||
管理学类 | 13000 | ||||
公共事业管理 | 23 | 13000 | |||
土地资源管理 | 25 | 13000 | |||
审计学 | 27 | (单列) | 13000 | ||
(单列) | 13000 | ||||
29 | 汉语言 | 30 | 俄语 | 注: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四、录取原则 2、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 4、严格按照招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批本科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若在第三批控制的分数上不能完成计划,可适当降分,择优录取。 6、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有权从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但原则上优先考虑该考生所填报专业。 8、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只录取英语专业志愿的考生。英语专业录取过程中,当分数相同时,录取专业志愿优先者;当分数和专业志愿均相同时,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者。 10、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12、凡符合招生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14、新生入校后,我院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我院不断完善招生录取监督机制,及时调整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专任教师、在校生代表等,充分发挥他们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1、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请假,但不得超过两周。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附则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8763861 联 系 人:樊磊 学院网站:http://www.xjstc.net.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新闻公告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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