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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11月,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1、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毕业、就业、升学

  2、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报考我院考生必须在高职(高专)一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我院及代码。

  6、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5、学院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200元/年;

  学费:3300元/学年,学制三年。住宿费标准分别为: 600元/学年、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不等。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西四巷259号

  联系电话:0991-6850027(fax) 、6850034、6866793 、6860800(民语言)

  网 址:www.xjq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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