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三、校 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七、学 制:三 年

  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学院疆内高职招生代码:5026)。

  1. 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3. 单独招生(大专):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5. 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为兼收,招收具有与该专业相关艺术类专业特长的考生,不参加艺术类专业测试。

  7. 学院招收“直升专”高职的优秀中专毕业生。

  9. 我院所招收各专业均为文理兼收。

  11.对已录取的新生我院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

  13.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15.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 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高职学费标准为3000—35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1.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学生也可自主择业。

  十二、奖、助学及优惠政策:

  2.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1000元/学年—5000元/学年。

  6. 学生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帮其争取生源地贷款。

  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十五、学院地址: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0996—2206111(汉) 18999001815 18999001817 18909960077

  传真:0996—6768521 邮编:841002

  学院网站:http: //www.xjbyxy.cn 招生录取信息发布网站:www.byxyzsba.com QQ:115026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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