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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2014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西安邮电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安校区)。

  第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邮电大学。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江苏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我校所设考点省份(辽宁、安徽、福建、新疆)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我校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我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情况要求,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报到后,必须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者或高考体检作弊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外语以英语教学,建议高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国防生所有专业高考应试语种必须为英语。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816619388166199传真:029-88166194

  学校主页:http://www.xup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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