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西京学院 国标代码:12715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五、录取原则:
2、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录取专业时,本科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高职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先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6、艺术类(美术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份招办的具体要求执行。
8、我院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10、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本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证书种类: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高职毕业生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九、入学与注册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电话:4000292339 029—85628909、85628035、 85628068
招生章程公布网址:http://zhaosh.xijing.edu.cn/
Email:xjzsb@xijin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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