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五、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七、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柳林东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我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09年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1、数控技术(三年制)
2、精密机械技术(三年制)
3、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三年制)
4、应用电子技术(三年制)
5、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制)
6、电气自动化
7、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三年制)
8、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三年制)
9、生物技术及应用(三年制)
10、食品营养与检测(三年制)
11、食品生物技术(三年制)
12、食品加工技术(三年制)
13、水环境监测与保护(三年制)
14、生物制药技术
15、电子商务(三年制)
16、金融保险(三年制)
17、会计电算化(三年制)
18、涉外旅游(三年制)
19、商务英语(三年制)
20、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制)
21、计算机信息管理(三年制)
22、软件技术(三年制)
23、印刷技术(三年制)
24、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25、装潢艺术设计(三年制)
26、装饰艺术设计(三年制)
培养具有以视觉传达为主体的影视动画设计与制作技术,影视三维动画的设计与制作技术、非线性编辑技术的具有创造力和实际动手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
第八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高低排队顺序录取,当第一专业录满后,仍未被录取的考生,看第二专业志愿尚有余缺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对具有各省市级以上比赛获奖的高水平体育特长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现行的高校招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优先录取。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
第十五条 我院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mail:XDXY@eyou.com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东大沽南路1501号 邮编:300222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08-0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