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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就读校址

  崇明校区: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东滩大道999号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十、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各省市统一文化考试的投档成绩为依据,根据各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若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加一科目成绩,理科则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加一科目成绩。

  艺术类录取原则

  2、文化达线,遵循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

  1、英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法学、新闻学及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3、学前教育、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5、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中美交流2+2+2本硕连读):每生每学年56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021—51278024、51278025(上外贤达学院招办)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十五、网址与在线咨询

  招生微博:http://t.qq.com/xiandazhaosheng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十七、其他须知

  2、其他专业学生一至三年级在崇明校区就读,四年级在虹口校区就读。

  本章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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