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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710038)

  第三章 学院简介

  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经过近二十年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高等职业教育为辅,经、管、文、理、工、教、医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校园占地近1,600亩,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多年来,学校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管理运营高水平运行,逐渐成为一所新型本科大学。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英语相关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传真:029-82601785

  招生办微信号:xasyxyzb

  http://t.qq.com/siyuanzhaoban(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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