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体育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高等学校全称:西安体育学院
校 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办 学 类 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西安体育学院创建于1954 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6所本科体育院校之一,原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委),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院校。
学院重视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日本、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 20 多个国家和香港、澳门地区等 30 所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关系和协作关系,加快了学院办学的国际化进程,扩大了国际影响。
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运动康复专业、特殊教育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经济与体育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相关专业招生的要求规定。
(一)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进行投档。
(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在按招生计划1:1投档和录取的省份中,当出现某专业录取不满额时,在生源许可情况下,只针对不满额专业继续投档录取,直至该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满额为止。
陕西省体育类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均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足球专项测试的专业成绩合格者,可报考我院体育教育(足球)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照足球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足球专项考试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育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进行投档。
(三)若参加我院校考的生源不足需征集志愿时,我院可使用该省省级专业课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五、文史、理工类考生报考的相关专业录取原则
在按招生计划1:1投档和录取的省份中,当出现某专业录取不满额时,在生源许可情况下,只针对不满额专业继续投档录取,直至该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满额为止。
(一)文化课及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一级运动等级考生文化成绩控制线下延30分,运动健将等级考生文化成绩控制线下延5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照考生网上报名前我院公布的各项目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以及考生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如按文体综合成绩录取至某专项招生计划最后一位次时,出现多名考生文体综合分同分,将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则将第一轮生源不足的专项招生计划优先调整至本专项,用于录取同分考生。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二)住宿费:650元—1200元/年(根据新生公寓住宿条件收费)。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体育学院。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网址:www.xaipe.edu.cn 电子邮箱:zsb@xaipe.edu.cn
十一、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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