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主页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填报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西安市南郊东仪路162号(老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十三条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对享受照顾条件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校均予以认可。在高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的考生。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

  第六章 毕业证书的发放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等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现已经建立起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联系电话:029-81483333 81483456 88225974 88255680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郊东仪路162号 邮编:710065

  网 址: www.xagdy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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