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太湖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确保201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素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无锡太湖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无锡太湖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综合性、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成立于2002年的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是无锡市重点建设的普通本科院校。
二、录取规则:
2、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1B1C、必测科目4C1合格及以上。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清”方式,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符合专业选测和必测要求的进档考生将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专业安排。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选择性计划要求选测科目2C、必测科目4C1合格。
4、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的要求,录取时对相关科目有一定的小分要求。
6、报考我院艺术美术类专业(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学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加试,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分别达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线。江苏省外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按艺术分从高到低录取。江苏省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3门,按进档考生的专业加文化的综合分由高向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艺术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对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
8、我院英语专业、日语专业外语应试语种限英语、日语;其他专业外语应试语种限英语。新生入校后,我院外语教学除日语专业及为适应软件外包需要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专业,开设日语课程外,其余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10、我院对往届生和应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院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我院对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无锡太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无锡太湖学院学士学位。
1.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院各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六、 收费标准:
七、招生咨询方式:
传 真:0510—85503261
网 址:http://www.thxy.org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无锡太湖学院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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