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校训:经世致用 和而不同
学校代码: 10723
邮政编码:714000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2013年渭南师范学院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本科4150名。我校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2013年学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在达到省招委规定的录取条件的同时,省(市、区)高招办按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
3.专业分配原则:按专业志愿清方式确定,即各专业首先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满额为止。最后将未确定专业且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专业中。
(1)专业考试结束,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选,填发《专业课合格证》并将专业成绩通知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本人。
(3)以上录取原则如与各省招办文件不符,以各省文件为准。
我校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开设大学英语,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学校对考生的男女性别一视同仁,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欢迎广大高中毕业生报考渭南师范学院。学校各专业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2.学校网站:http://www.wnu.edu.cn;
4.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13)2133998 2133342
1.为了便于考生咨询,我校在学校大门东侧设立招生咨询处,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垂询。
3.对于我校的录取章程与其他省(市、区)有不符的,以生源所在省(市、区)的有关文件为准。
本章程由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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