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84,省属代码:9580),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杏花路特1号。
第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当地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文理兼收,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我院以英语为第一教学语种。
录取
第七条 我院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我院择优录取,不设学校级差分和专业级差分。
第九条 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我院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如有些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奖励及助学办法
第五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
邮 编: 430040
电子邮件:wuhanjgxy@163.com
咨询热线:027-83214207 027-8389175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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