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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校 名: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高等职业学院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商务日语”专业以日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应用法语”专业以法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应用韩语”专业 以韩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应用西班牙语”以西班牙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其它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国语安排教学;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 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录取规则: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为计划数的120%。

  4、对已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七、收费标准:

  2、学生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体检复查费、公寓卧具费、实习劳保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缴纳。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通讯地址: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430083

  传 真:027-86490328

  电子邮件:wai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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