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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学院2010年江苏省本科招生章程

  苏州科技学院2010年江苏省本科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272(江苏省) 10332(教育部)

  院校性质:江苏省属高校

  校 址:江枫校区-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

  二、录取规则

  英语、对外汉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因教学条件所限,其它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虑到就业,师范类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65米、女身高低于1.55米的考生勿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70米、女身高低于1.60米的考生勿报考。

  选测2B、必测4C、技术合格。

  先分数后等级。相关专业若录取征求平行志愿考生时,仍执行先分数后等级原则。

  对于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已经择优录满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将考生调剂到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A. 专业选科要求,请参考我校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C. 报考我校英语、日语、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120分满分计)。

  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均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8分(满分120分计)。

  2010年我校录取新生按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各专业的学费均为学年预收学费(即普通类专业4600元/人,艺术类6800元/人),学年结束时按学分结算学费。

  四、颁发证书

  五、入学复查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苏州市新区科锐路1号

  七、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省考生,由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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