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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科大入选“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

2020-10-22 0 新闻公告 来源:辽宁科技大学新闻网

据科技部网站10月19日消息,辽宁科技大学入选“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全国共有40家单位入选,辽宁省只有两个单位入选,辽宁科技大学是其中之一。

2020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作为试点单位的主要任务包括: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加强赋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安全和科技伦理管理、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作用等八项。

近年来,辽宁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本次成功入围全国“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标志着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同时意味着学校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科技人员,可以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热情、提高积极性,使科研人员以主角身份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进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效益。

学校作为试点单位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谋划、系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一定圆满完成各项试点任务。(科技处 供稿)

编辑:徐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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