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 高考招生 >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位置: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邮编 265600

  第七条 计划性质:国家统招

  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办学条件: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态势良好、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师资队伍。学院依托济南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设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广告学、英语、汉语言文学、摄影、广播电视学、视觉传达设计等3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学院占地面517 亩,校舍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621万元,图书22.81万册。

  第十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14年学校面向天津、海南、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辽宁、福建、山西、安徽、河南、甘肃、北京、河北、贵州、山东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首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