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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高校基本情况

  高校全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校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8号

  泰州是一座具有21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位于江苏省中部,与苏州、无锡、常州隔江相望,泰州长江大桥和江阴长江大桥把泰州与苏南板块连成一体,泰州火车站始发列车和泰州机场航班直通全国70多个主要城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泰州将成为中国医药名城和长江三角洲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省长江南北联动发展的枢纽城市、滨江生态宜居旅游城市。

  学院坚持“服务好地方、发展好学院、关心好师生”的办学总要求,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深化与政府部门、园区、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合作,先后与中国医药城、扬子江药业集团、沙钢集团、LG集团、春兰集团、仁宝集团、江苏一建、金螳螂集团、江苏省人民医院等142家优质企业共建学生实习就业基地;积极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每年免费为有创业意向的学生开设“创业实训(模拟公司)项目”等各类培训。多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连续四次(8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近三年,学院发展学生党员712名;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获奖299人次;先后有1837名同学通过“专转本”被省内本科高校录取。

  符合各省(区、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报考要求。

  2.江苏省注册入学批次招生对象:凡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四、录取办法

  1.对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格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2比例调档。

  3.对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分别按文科或理科招录,各专业招录考生的类别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或学院招生网站。对江苏省统招考生,安排专业时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级差为5分,即以C级为基础,每门选测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加5分计入投档分安排专业。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分数(含附加分)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5.对江苏省注册入学批次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不再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分数(含附加分)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9.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1.奖学方面:(1)国家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数的0.6%,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3)学院奖学金:奖励面为在校生的30%,最高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4)专项奖学金:奖励超过本科分数线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5)“锦宸”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贫困的优秀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6)机电类企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最高每生2000元,奖励对象为机电技术学院技能竞赛获奖学生;(7)和勤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奖励对象为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生,奖励面达30%;(8)信息学院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奖励对象为信息技术学院学生;(9)“扬子江”企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奖励对象为药物制剂技术、药物分析技术专业优秀学生。(10)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凡A志愿填报我院且投档分排在各招生科类录取专业第一名的考生,将被列为学院“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候备人选。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七、学历证书

  八、收费标准

  九、联系方式

  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医学技术学院咨询电话:15751155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咨询电话:15751155005

  药学院咨询电话:15751155007

  艺术学院咨询电话:15751155009

  咨询邮箱:zsbtzy@163.com

  学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东路8号

  学院微信:tzpc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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