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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唐山师范学院

  三、校区、校址:学院现设有院本部(包括大学道校区、学院路校区)和唐山师范学院滦州分校、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2、院本部学院路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学院路41号

  4、玉田分校:河北省玉田县兴玉路350号

  1、院本部电话:0315-3863129、3863352、3863353、3863092、3863190、3863366

  2、滦州分校电话:0315-7381911

  3、玉田分校电话:0315-6159075

  五、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七、录取规则及要求:

  2、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专科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应达到115分(满分150分),英语口试成绩达到120分(满分150分)。

  4、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录取规则如下:

  ①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内生源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联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③我校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①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外生源考生均须参加“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校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5、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由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向我校投档。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7、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本科:

  化学类【包括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

  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

  教育学类【包括教育学(师范类)、特殊教育(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类)专业】;

  专科:

  9、考生的体检标准,新生入学后的复查,均执行国家文件。

  九、2013年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各相关专业的特殊要求,以及各专业上课地点,以相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唐山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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