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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中文名称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简称天津中德;英文名称为TianjinSino-German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缩写为TSGUAS。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五、办学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学校定位于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既实施本科层次应用技术教育,又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培养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本科、高职和技工学历教育涵盖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与服务、交通技术与服务、软件与通信技术、新能源、经贸管理、文化创意与技术、应用语言等9大专业组群,现有本科专业14个,高职专业36个、中职专业2个。现有在校生近万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三年超过98%,非学历教育培训规模年均超过2万人次。

  学校始终坚持聚焦工业发展需求,传承“科学严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以培养“政治过硬、技能精湛、诚实守信、理性平和”的高级技师、一线工程师、大国工匠为目标,逐步形成“以应用技术大学建设为引擎,以国际合作、校企合作、创新创业为三大支柱”的事业发展格局,凝练出“崇实求精 致良知”的校训和“海纳百川 敬业乐群”的中德精神。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8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1.本科: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机械设计制造类(中外合作办学)(数控技术)、(数控设备与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三个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我校应用语言类及旅游管理专业在同等分数情况下,录取英语成绩优秀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学校空中乘务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我校在相关省市招生简章或登陆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政策,形成了“奖、勤、助、贷、补、减、免”七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每年不少于120万元经费用于校内各类奖助学金,覆盖面达到40%以上。同时,学校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资,设立多项社会奖助学金,每年奖励金额近百万元。

  1.本科学生修满所学专业要求的总学分(含社会实践、第二课堂学分),达到《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规定要求者颁发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招生网址:zs.tsguas.edu.cn

  传真:022--28776655

  监督邮箱:zdjjjcs@126.com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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