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网-工人日报:网络中,有人专门做起了“差评”生意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于灵歌)外卖平台店主遭遇集中差评,导致店铺评分和销量下降,继而又被差评人加微信索要费用……近日,有媒体曝光广东一外卖店主赵先生遭到“恶意差评人”勒索1800元。目前,该差评人已被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处罚。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的“恶意差评人”存在于各大电商平台,现在他们又盯上了外卖平台,且恶意差评已形成产业链。
当前,商户评价和评分是用户进行消费选择的重要依据。由于平台评分机制的设定,店铺遭到差评后,会被限制曝光,一个或连续多个差评在平台规则下会显著影响商家销量。有的差评人利用平台的评分规则,对店主实施敲诈勒索;有的在社交群内组织刷差评,替人打压竞争店铺,花钱即可购买多个“差评”。
记者注意到,还有不法分子专门提供“有偿删差评”服务,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今年9月,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破获一起网络“水军”形式的违法犯罪案件,犯罪团伙通过伪造申诉信、律师函等虚假材料,以与事实不符涉嫌侵权为由要求网站删帖,有偿删除网络差评获利近300万元,涉及10余个省份。
早在2018年11月8日,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案在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阿里巴巴集团以侵权为由起诉三名利用恶意差评敲诈商家的差评师,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1元,并在淘宝网主页向商家致歉。江苏海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三人的行为损害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合法民事权益,故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损失1元、合理支出2万元。
天津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副教授于阳认为,恶意差评、职业删除差评现象屡禁不止,不仅破坏了正常网络环境,也凸显了网络信用问题。对于网络评价的规范,应当设置合理的标准,既能保护信用评价制度,又能剔除恶意差评等不良内容。
记者搜索发现,目前大多数平台都针对“恶意差评”提供了投诉举报的渠道。有业内人士指出,平台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从评分机制上弱化好评率对于搜索和营销活动的影响,同时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加强精准识别,避免恶意差评人钻漏洞。此外,法律人士提醒,遇到敲诈勒索的商家一定要采用电话录音和聊天截屏的方式保存证据,让正当诉求得到支持。
中工网-工人日报:http://society.workercn.cn/34055/202011/26/201126052627438.shtml
(编辑 焦德芳 于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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