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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国标代码:11841

  三、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1、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并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3、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5、艺术类专业录取: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7、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六、奖、贷、助学措施:

  2、单项新生奖: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三本控制线以上,给予奖励。

  七、招生计划:学院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九、联系方式:028-67933367028-67933368传真:028-67933368

  电子邮箱:hexiaobm@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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