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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电力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三峡电力职业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五、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三峡电力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1、学校根据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的分数及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

  3、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

  7、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按照学校制定的自主招生方案执行。

  1、奖学金:为了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设立了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额度为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贫困且成绩优秀的学生,额度为5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2000元/学年;学校另设有学生等级奖学金,额度分别为特等1200元、一等8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金额300元。

  3、国家助学金:额度分别为4000元/学年,3000元/学年,2000元/学年。助学金按春秋学期进行发放,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依照国家政策,资助比例约为全校在校生的百分之三十五。

  八、其他说明:

  2、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

  电话:0717-6466621 传真:0717-645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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