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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1.学院全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3.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399号(杭州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文昌镇西阳村翁家40号(千岛湖校区)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7.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法人代表金炳雄院长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3)男女比例:无要求

  各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烹调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西餐工艺(中澳合作)、餐饮管理(职业经理方向)专业要求转氨酶正常,部分服务性企业的部分岗位可能会对员工身高、乙肝表面抗原有要求,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将按规定执行。

  ①根据有关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接受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③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具有专业特长、文体特长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

  ⑤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9.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中澳国际酒店管理学院学生顺利修完专业课程后,毕业时获得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文凭,同时根据专业不同可获得澳大利亚威廉•安格理斯学院服务业管理高级专科文凭或旅行与旅游管理高级专科文凭,以及相关澳洲职业资格证书。中韩合作班学生顺利修完中韩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获得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文凭,同时可获韩国顺天乡大学韩国语专业结业证书。

  11.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相关规定详见“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13.资助政策。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形成了“奖、助、贷、勤、补、免、辅”一体的“七彩阳光助学计划”。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新生爱心助学券、爱心基金、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通补助、特困生商业保险补助、特困新生生活用品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证补助、阳光助跑项目、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经费资助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此外,学院为解决低保、残疾、失业等特困家庭学生,及灾区学生入学难问题,特设立了“新生爱心助学券”,只要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新生爱心助学券”,用于抵扣部分学费。

  15.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311231

  (4)招生信息网:http://zs.tourzj.edu.cn

  (6)公众微信号:tczjzs

  17.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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