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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三、学费相关说明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英语、网络工程、资源科学与工程专业4800元/生·学年;

  通信工程专业4500元/生·学年;

  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社会工作、社会体育、市场营销、金属材料工程专业4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生·学年。

  3. 奖、助学金

  助学措施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奖助学金。

  我校部分专业将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一至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其中包括:

  2. 环境科学类:分流成环境工程和环境科学两个专业。

  4. 电子信息科学类:分流成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和通信工程四个专业。

  6. 经济学类:分流成金融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

  1. 调档比例:调档比例110%.

  3.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的考生。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录取时设1-2、2-3专业级差为5分。

  7.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咨询电话:024—89388469、89388462

  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

  2、招生办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文件执行。

  七、体育类招生办法

  2、录取办法: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辽宁生源须参加沈阳化工大学组织的统一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否则不录取。

  面试时间:2011年4月15日-30日

  1、辽宁省艺术生源: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

  录取办法: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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