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学制
授予学位门类
金融学
文/理兼招
020401
四年
经济学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体育(文/理)兼招
070102
四年
理学
应用化学
理工类
080202
四年
工学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理工类
080208
四年
工学
工业设计
理工类
080407
四年
工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080701
四年
工学
通信工程
理工类
080801
四年
工学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理工类
080901
四年
工学
化工与制药类
理工类
081304T
四年
工学
环境工程
理工类
082901
四年
工学
生物工程
理工类
120102
四年
工学
工商管理类
文/理兼招
120208
四年
管理学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各学科类含如下专业: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沈阳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学校综合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2500元/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4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学校严格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评定和发放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各省份招生录取文件中有相关规定,我院按各省份招生录取文件中有相关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录取办法: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7. 网 址: www.syuctky.edu.cn
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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