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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我校校名为:山西警察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 普通全日制;

(二) 徐沟校区: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

咨询电话:0351—6925305 6925304;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我校今年招收普通本科生500名,普通专科生600名,对口专科生200名。计划一次性投放,无预留计划。

第三章 收 费

第四章 录取批次

第五章 身体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第九条 以上专业均进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见下表:

俯卧撑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 2.2米以上(含2.2米)

子 50米 8"6以内(含8"6)

仰卧起坐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所报志愿进行投档,充分按照志愿优先的分专业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按志愿录取的考生,若服从调配,可调整到相近专业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第十三条 对口升学和普通专科批次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学校通过网上阅档查看考生身体条件,不限制男女比例。按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结果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一律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校长张子荣。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通过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注册“山西警察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山西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警察学院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山西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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