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学校概况
二、院校代码:10118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校本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临汾学院: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18号
第三条 山西师范大学设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山西师范大学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委(监察室)。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审批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
第七条 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学校体育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九条 免费师范生录取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山西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山西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山西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2016年山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师范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师范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西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