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第六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院
第十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晋疗路
第十一条 根据我院的要求,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条件以及各专业的举办能力和学生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条件;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分析合理确定。
第十六条 我院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中同比例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我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一条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六章 颁发证书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我院对录取后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邮编:030025
传真:(0351)6936912
网址:www.sxmu-jcc.com www.sxmu.edu.cn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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