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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宝福路56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凡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一贯表现和报考专业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学费;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书本费400元(多退少补)。

  第六章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17-2887888 2887889 3633889

  传 真:0917-2887888 网 址:www.sxjdzy.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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