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1、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1.2。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5、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市场营销、商务英语、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矿山机电、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证书颁发: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355-58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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