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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各界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公办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武宿民航南路26号

  咨询电话:0351-7975119

  乘车路线:由“省体育馆”或“长风街东口”(美特好超市建南店)站乘817路公交车,在终点“财贸学院”站下车即可。

  第四条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2014年我院将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有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各省、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进档考生专业以“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第一志愿录满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第九条 我院各专业无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将在我院网站(www.sxcmvc.com)公布,考生可在录取工作结束后登录查询。同时,我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我院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公寓费。

  第十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我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本院咨询人员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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