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优秀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的实施意见》(西交党〔2019〕5号),深入推进实施学校“1135晚晴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校离退休管理工作,表彰在学校离退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学校第十四届党委第171次常委(扩大)会议审定,在全校开展离退休工作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并纳入学校表彰奖励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项目
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优秀集体
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个人
二、推荐评选具体要求及程序
(一)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优秀集体
1、评选范围
我校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关工委,均可以参加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优秀集体的评选。
2、评选名额
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全校评选名额不超过5个。
3、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离退休教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离退休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2)认真落实学校“1135晚晴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离退休工作,在离退休教职工思想引领、服务保障、作用发挥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好评。
(3)切实推进学校“银发工程”,重视和支持离退休教职工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为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并取得良好成效。
(4)建立离退休工作制度,做好对孤寡、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联系服务,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定期向离退休教职工通报学校和本单位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6)积极组织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开展老龄文化活动,丰富其晚年精神生活。
(7)近两年党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能参评。
4、评选程序
(1)推荐及申报。由各单位直接推荐申报,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优秀集体推荐表》,各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老干部部。
(2)答辩及评选。组织申报单位现场答辩。成立由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部、校工会、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代表、离退休党支部书记代表、离退休教职工联络互助组组长代表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推荐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
(3)审批及公示。拟表彰名单报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4)表彰及宣传。学校为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优秀集体颁发获奖证书,并利用多种渠道对优秀集体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二)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
全校专职或兼职从事离退休教职工管理与服务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在职正式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名额
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全校评选名额不超过20名。
3、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无私奉献。
(3)热爱离退休工作,尊老敬老,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热心为离退休教职工服务,得到离退休教职工的充分认可。
(4)适应离退休工作新形势,积极主动、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4、评选程序
(1)推荐。个人自荐或各二级单位推荐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党委老干部部。
(2)函询。党委老干部部对推荐的个人向纪委函询征求廉政意见。
(3)评选。成立由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部、校工会、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代表、离退休党支部书记代表和离退休教职工联络互助组组长代表构成的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离退休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材料,召开评审会进行书面评审,投票产生拟表彰名单。
(4)审批及公示。拟表彰人员名单由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5)表彰及宣传。学校为离退休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利用多种渠道、形式对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三、 推荐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推荐条件确定推荐对象,评审小组将根据推荐材料和工作业绩,按照评选程序组织评选。请各单位于2021年7月11日前报送《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优秀集体推荐材料表》(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表》(见附件2),要求附2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发送至邮箱531728776@qq.com,联系人:韩玫,联系电话:87600422。
附件:1. 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优秀集体推荐材料表
2. 西南交通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表
党委老干部部 离退休工作处
2021年7月2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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