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主页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成都市崇州市三和东街28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五、毕业证书: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实习后,符合《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承认并给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七、联系方式:电话:028-82312000 82386270

  E-mall:whcmxy5188@163.com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执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在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①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九、收费与退费

  艺术类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其余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

  十、奖、助学金

  2、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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