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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校址

  长宁校区: 上海市长宁区玉屏南路560弄18号

  □ 本科 R 高职 □ 专科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R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限招英语

  没有限制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投档比例

  外省市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参加上海市秋季高考的考生

  2.非艺术类专业:按“3+综合”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的成绩。

  在当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的成绩。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办公室 021-64038240

  招生监察室 021-57132760

  www.stiei.edu.cn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十六、其他须知

  其他专业就读地点在奉贤校区,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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