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2、校本部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另有三个校区: (1)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 (2)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南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院路甲1号; (3)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校区,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进档的考生,录取时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5分。
6、新生入学后,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电气信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商务等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各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其它专业外语教学为英、俄语。
8、治安学、侦查学专业按公安部要求限制男女招生比例为4:1,其他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10、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在100分以上。
12、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颁发石家庄铁道学院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石家庄铁道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石家庄铁道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石家庄铁道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石家庄铁道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