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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14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本科计划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一)普通类专业

2.进档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予以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分。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4.有关省级招办如有其他特殊规定,则按其执行。

◆上海考生

合成分=[

×50%+

×50%]×100

专业成绩满分

3.凡是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前180名者,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不再进行成绩排序,直接录取。

1.考生须参加我校招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要求。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

2.如省级招办对合成分有统一折算办法,则按其折算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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